“以为缓刑就是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要收监……”面对即将执行的有期徒刑,17岁的小辉(化名)满脸懊悔。这个本可在校园里追逐梦想的少年,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屡次违反监管规定、触碰法律红线,被麻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撤销缓刑,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这起未成年人撤缓监督案件,为所有青少年敲响了警钟:青春没有 “免罪金牌”,“试错”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缓刑期不收敛:少年屡次踩线终 “翻车”
时间回到一年前,高中未毕业便转入某汽车职业学校的小辉,因犯诈骗罪(作案时未成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彼时,法律的“宽容”为他留出了改过自新的空间,社区矫正监管也为他铺设了回归正轨的道路。但小辉却将这份机会当成了“放纵的借口”。
回溯小辉的过往,违法的“种子”早已埋下——中学时期,他就因盗窃、结伙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三次被行政拘留,却始终未吸取教训。缓刑期间,他更是变本加厉:无视社区矫正规定,多次不按时报到、不汇报思想;偷偷接触 “笑气”“上头电子烟” 等新型毒品替代品,认为“吸一口没人发现”;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深夜开着“朋友”的车在城区飙车,还抱有“未成年犯事不碍事”的侥幸。
直到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彻底打破了小辉的 “幻想”。去年年底,他无证驾驶“朋友”租来的车辆时不慎肇事,为逃避责任弃车逃离现场。民警到场后,不仅查实了他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还在车内查获了 8 个“笑气” 罐。
经麻城市检察院调查,缓刑考验期内,小辉已因两次违法行为受到三次行政处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撤缓情形。最终,检察院依法监督市司法局提请市法院,对小辉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三大认知误区:让他一步步走向 “深渊”
“为什么我只是犯了点小错,就要被收监?”小辉的疑问,暴露了不少未成年人对“缓刑”的认知偏差。麻城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结合此案,逐一澄清了这些常见误区,为青少年划出法律 “红线”。
误区一:“缓刑 = 没事了,判刑只是走个过场”
“很多孩子以为缓刑就是‘免罚’,其实这是严重的误解。”检察官解释,缓刑并非“无条件释放”,而是“附条件不执行刑罚”。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必须定期报到、如实汇报思想动态、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接触违法犯罪人员…… 这些规定看似 “约束”,实则是保住自由的 “前提”。小辉正是无视这些要求,才一步步失去了改过的机会。
误区二:“小错不影响,不犯大罪就行”
“小错不断,其实就是大问题!”办案检察官强调,缓刑考验期内,“多次违反监管规定”本身就属于严重情形。即便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只要被行政拘留且屡教不改,就可能触发撤缓条件。小辉在缓刑前后多次因违法被行政拘留,却始终抱有“小错无所谓”的心态,最终让“小错” 积累成了“大错”,彻底触碰了法律底线。
误区三:“未成年身份能一直‘网开一面’”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核心是“教育、感化、挽救”,而非无原则纵容。“如果从宽处理无法起到教育作用,反复违规、再次违法,那么收监执行就是必要的警示。” 检察官表示,小辉多次以“未成年”为借口放纵自己,却不明白“年龄”从来不是违法的“保护伞”。当宽容失去效果,严肃的法律惩戒反而能让迷途少年认清错误,避免在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
检察暖心提醒:青春有边界,守法是底色
“小辉的案例,本可以避免。”麻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帮助更多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该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社区矫正监督回访” 等工作,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让“知法、懂法、守法” 成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
同时,检察官也向广大青少年发出提醒:
——别把“机会”当“特权”:缓刑是法律给予的“重生机会”,不是“放纵特权”。遵守监管规定,才能守住自由;
——别把“小错”当“小事”:从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对“小错”的纵容,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别把“年龄”当“保护伞”: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包庇违法。只有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才能在青春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青春宝贵,人生没有“重来键”。愿所有青少年都能守住法律底线,在规则的守护下,奔赴属于自己的阳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