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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办案“微瑕疵”抓早抓小

【字号:大  中  小】        时间:2026-05-22      

   “案件逮捕日期与文书生成日期有时间差,这类‘微瑕疵’要核查整改。”

  “这两个案件案卡填录存在错误,经多次提醒未整改,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发书面通知,检务督察要跟进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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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会议室内,案件管理办公室与检务督察部门联合研判正热烈开展。桌上的案卷、业务数据和问题清单凸显务实,参会人员盯着一个个办案“微瑕疵”较真碰硬。

  今年以来,针对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中发现的案卡填录错误、文书衔接不畅等问题,麻城市检察院启动融合监督机制,案件管理办公室将问题梳理建档、形成清单,同步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实现线索共享、监督同发力。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与办案检察官对接核实,针对办案人员流程规范不熟练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检务督察部门同步介入约谈,引导承办人重视“微瑕疵”隐患,核查是否遵守“三个规定”,实现“对案+对人”双重监督。

  “融合监督的核心,是紧盯办案‘微瑕疵’、抓早抓小,以精准监督激活监督新动能。”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以往流程监控工作多存在浅表化、随意性等问题,对办案中的“微瑕疵”重视不足,部分问题经提醒后整改不彻底、易反弹,而案件管理办公室与检务督察部门深度融合,打破了部门壁垒,让监督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既能及时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也能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微瑕疵”发生。

  融合监督的核心是建立“预警—整改—巩固”闭环机制。该院案管部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常态化巡查,对一般“微瑕疵”口头提醒纠正,对严重问题下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精准核查、约谈警示,强化追责问责;两部门每月会商监督重点,月底联合发布通报,公示问题及责任人,曝光“微瑕疵”,绷紧干警规范办案之弦。

  截至目前,麻城市检察院已下发13份涉及关键“微瑕疵”的《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精准纠正案卡填录、文书规范、流程衔接等各类问题百余件,整改率达100%,切实防范“小瑕疵”演变成“大问题”,促办案质效持续提升。“跟‘微瑕疵’较真才能守住公正底线,我们将以日常严格监督换来办案长期规范,让融合监督成为提质增效的坚实保障。”该院检察长肖志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