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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办“小案”情系大民生——麻城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不起诉决定

【字号:    】        时间:2022-07-26      


酒后打人怎么办?你以为睡一觉醒来就万事大吉?殊不知你挥的每一拳,踢的每一脚,法律都早已暗中标上了价格。

日前,麻城市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醉酒导致的故意伤害案,案件双方当事人以犯罪嫌疑人补偿相应数额赔偿金达成和解,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谢谢检察官帮我们把这事给解决了,我悬着四个多月的心终于落定了!!”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表示满意,并向承办检察官再三感谢。

据悉,2022年3月18日凌晨2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麻城市某KTV包厢喝醉酒,遂叫手下员工黄某某送其回家,走在回家路上二人发生口角,李某某在抢夺黄某某的手机过程中将黄某某摔倒在地,并在其背部踩了一脚。

经司法鉴定:被鉴定人黄某某L2-L4右侧横突骨折,评定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当晚报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真以为喝醉酒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第二天接到公安机关电话才如梦初醒,立即投案自首。


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注意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是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被害人住院治疗期间能够积极承担医药费用,对被害人有赔偿的意愿,对酒后一时冲动酿成的伤害后果认识到错误,并且悔过态度良好。

秉持着宽严相济的办案原则,承办检察官及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将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听取双方意见,组织调解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犯罪嫌疑人当场支付了部分赔偿金,受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至此,涉案双方握手言和结束,各自回归工作和生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将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落到了实处。

“本案中,一方面从被害人实际情况出发,身体上的伤害已成既定事实,且被害人系家庭唯一劳动力,单身带着6岁女儿与年迈的公婆一起生活,因伤已造成4个月误工,经济补偿是其主要诉求;另一方面从犯罪嫌疑人角度出发,由于他孤身一人来麻城务工,尚未成家立业,且本次案件是冲动犯罪,考虑到因故意伤害罪被处罚的后果,嫌疑人希望获得一次改过的机会。”办案检察官谈道。

“小案”里也有“大民生”,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老百姓对法治的期待、对公平正义的向往。麻城市检察院始终秉持着把小案当大案办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把检察初心写在一份份法律文书中、一摞摞卷宗里,在司法办案中增进民生福祉、化解社会矛盾,为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