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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麻城检察院认定这起案件系正当防卫

【字号:    】        时间:2021-09-17      

“谢谢检察机关,你们的秉公执法,不仅还了我的清白,也让我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公平与正义。”当检察官宣告郑某某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她热泪盈眶,多次鞠躬致谢。

日前,为了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不起诉决定的公开性、公正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乘马岗镇,对郑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依法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布。


基本案情:郑某某系江某某侄媳,江某某因为日常琐事对郑某某心存积怨。2021年4月26日晚19时许,江某某醉酒来到郑某某家找其沟通,郑某某家门已锁,见房内亮着灯,便叫喊、辱骂郑某某,并脚踢郑某某家大门,郑某某没有理会,江某某遂拿垃圾桶砸窗户玻璃。在持续吵闹、滋扰之下,郑某某出来理论,江某某即打郑某某脸部一巴掌,致郑某某摔倒在地,又与郑某某扭打一起,郑某某在扭打过程中随手捡起一根木棍击打江某某,致江某某受伤。郑某某的脸部和腹部被江某某抓伤,牙齿被打落。经鉴定,江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麻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当事人江某某酒后到郑某某家骚扰滋事,有明显过错,且殴打郑某某致其倒地,郑某某在此情境下,处于遭受不法侵害,其情急之下随手捡一根木棍击打江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对于造成江某某的轻伤结果应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认定郑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郑某某和丈夫相依为命,丈夫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离人。江某某已74岁,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充分化解矛盾,检察官决定来到当事人家门口举办不起诉决定的宣告会。检察官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并与案件相关人郑某某、江某某耐心交流、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双方能尽量彻底化解纠纷,缓和亲戚之间的矛盾。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更是体现法治文明水平的标志性制度,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它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义对非正义’。法律不仅要惩治犯罪,更要倾听群众心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公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机关呵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诚意。在以后的办案中,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案件,积极履职,依法认定,杜绝‘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落到实处!”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立章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