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9264.32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将案件当事人缴纳的涉案款截留后,转至个人账户支配使用,贪污公款共计130000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172000元公款供他人用于投标经营。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情、私利,先后使涉嫌犯罪的曹某某不受追诉,使被立案侦查的张某某案中断侦查。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自己、为亲属超出权限,擅自制作多张虚假身份证件,并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恶意篡改亲属真实出生日期,严重侵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徇私枉法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万平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建议等发表了辩论意见,万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
“被告人万平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派出所所长,后又担任食药大队大队长的重要职务,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培养,也离不开自身不懈的努力,可最终却因无法抵制金钱的诱惑,站在了今天的审判席上。从英雄群体中的一员,蜕变为一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万平的案件极具警示意义……”在发表公诉意见阶段,公诉人结合万平的事迹,从理想信仰缺失、权力欲望膨胀、监管失位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庭教育,当庭剖析了万平“蜕变”的深层次原因,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零距离”旁听,给在场党员干部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震慑。“从2013年的一个案子收1万元,到2018年的一个案子收18万元,从与当事人约定隐蔽地点收受钱财,到直接在公安局门口肆意收受钱财,从接受请托被动收受,到作为筹码主动收受,万平走向违法犯罪之路,令人惋惜,发人深省,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心存敬畏,紧绷廉政之弦。”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了旁听。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