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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大爷自家院内种罂粟,为何被检察机关不起诉?

【字号:    】        时间:2021-08-18      


“我想着种点罂粟给牛开胃,预防它生病,没想到犯了法,我接受处罚,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不仅教育挽救了我个人,也是对周边村民遵纪守法的一次深刻警示。”近日,在麻城市检察院召开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年近古稀的汪某说起自己的犯罪行为,声泪俱下。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汪某开始在自家门前的菜园地播种罂粟,因为此前听人说罂粟对治疗感冒很有效果,而且可以给牛开胃,他决定试试。种下了罂粟的种子后,直到2021年3月,罂粟苗才开始长起来,并结了小果子。

同年4月,在此处巡察的民警发现了汪某院中种植的罂粟植物,经现场勘验检查共计558株,当即全部予以铲除,经鉴定:汪某所种植的罂粟为毒品鸦片原植物。

受理汪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后,办案检察官开始审查案情,由于汪某已经66岁,独自住在麻城的木子店乡镇,要到麻城市区比较困难,于是检察官来到汪某家中做笔录,询问具体的案件情况。通过审查,检察官认为,汪某非法种植罂粟是为饲养的家禽治病,无贩卖的故意,且在收获前已经铲除,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条件。

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该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干警和辩护律师作为听证员到场见证。听证会上,检察官将案情进行详细汇报。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汪某一直以来都是老实的农村庄稼人,这次主要是因为无知而违法,对他个人和家庭都是沉重的打击。经过此案,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且及时铲除了罂粟,消除了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情理法的兼容。”听证员们和值班律师均对该院的不起诉决定表示高度赞许。

为了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预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检察官决定送法下乡,到当地村委会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

在向村委会工作人员、周边村民公开宣告汪某的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普及有关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被告人并告诫前来旁听的村民,任何种植罂粟苗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属违法行为。同时向村民介绍了近年来该院打击处理毒品犯罪的具体情况,呼吁群众清醒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

“通过这个宣告,我们认识到了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也认识到毒品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危害是非常大的,我们会把这个法律常识告诉周围的亲戚朋友,让大家一起加入到禁毒的宣传队伍中,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无毒的社会环境。”参加公开宣告的群众纷纷谈到。

非法种植罂粟,如此行为,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检察官提醒

很多人认为只有吸毒、制毒、贩毒才构成犯罪,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只要涉及毒品都会或轻或重触犯法律。罂粟本身无害,但是罂粟蒴果中含有可待因、吗啡、罂粟碱,其是制作鸦片的原材料,从罂粟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成为民间常说的“鸦片鬼”,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种植罂粟的目的在种植阶段是无法判断的,这种无法判断很可能就是对毒品制售的放纵,我国刑法本旨是从源头上禁毒,只要行为人私自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就会或轻或重的触犯法律,当种植达到一定的数量即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因此,给牲畜治病私自种植罂粟达到一定数量,同样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看到路边的罂粟果千万不要摘,更不可听信偏方盲目种植,应及时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