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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售卖“止咳药”,药店老板变“毒贩”?

【字号:    】        时间:2025-04-24      

“我就卖点止咳药,咋就成毒贩了?”面对铁证,麻城一药店老板董某某悔不当初。近日,经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一起看似普通的药品售卖,为何会演变成贩毒大案?背后的故事令人警醒。

 

“右美沙芬原本是镇咳良药,却因特殊成分暗藏危机。” 承办检察官翻开案卷解释道,“它是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长期大量服用不仅会成瘾,还可能导致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严重时甚至呼吸抑制致人死亡。” 自2024年7月1日起,国家将右美沙芬等药物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对其销售和管理进行严格管控。

然而,董某某却选择铤而走险。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他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管的情况下,向吸毒人员闵某某、杨某某(未成年人)、王某某(未成年人)等9人,先后54 次贩卖氢溴酸右美沙芬片,药片净重613.08 克,右美沙芬含量约为49.05克。2024年9月2日,公安民警在其药店内还查获尚未出售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11盒,经鉴定均含右美沙芬成分。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董某某参加过列管会议,却还在偷偷卖!”检察官指着证据说道。该案是右美沙芬列管后的第一起案件,检察长高度重视,为查清真相,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从四个方向引导侦查:对药品进行鉴定、提取会议资料确认董某某的知情情况、比对售药行为是否异常、检测购药者是否吸毒等。“这些线索组合起来,终于揭开了他把药品当毒品卖的事实。”侦查人员说道。

2024年12月2日,案件移送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阅资料时,发现了新线索。“据杨某某陈述,其同居对象闵某某多次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必须一查到底!”12月8日,该院向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2月18日,麻城市公安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闵某某立案侦查。目前,闵某某容留他人吸毒16次一案已被该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2024年12月27日,麻城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董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并作出以上判决。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案件办结后,该院迅速行动,开展综合履职。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店进行走访调研,排查麻醉与精神药品管理漏洞,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同时,通过行刑衔接系统和检察业务数据系统分析新型毒品案件数据,针对未成年人涉毒问题,联合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宣讲,目前已覆盖30多所中小学,切实筑牢了禁毒防线。

“以右美沙芬为代表的列管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违法销售此类药品即等同于贩毒。任何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吸食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检察官呼吁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杜绝违法销售行为,拒绝药品滥用,自觉远离毒品犯罪的深渊。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携手营造健康、安全的药品管理和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