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企业接连被盗……检察机关出手了

【字号:    】        时间:2023-09-20      

“感谢检察官上门宣传,帮助查找管理漏洞,我们以后在经营中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近日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盗窃电缆案件的受害企业进行了回访,在经历两起盗窃案后,企业负责人对检察官表达由衷感谢道。


2022年12月27日,麻城市某工地项目负责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头一天工地电缆被盗。不料28日晚,工地电缆再次被盗,导致工地相关施工暂停。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7月份曾在该工地修理塔吊的张某某有重大嫌疑,将其抓获后,张某某交代了伙同他人实施盗窃的事实。

原来,张某某因为欠债,萌生了伙同李某某一起盗窃工地电缆线的想法。12月26日至28日,二人连续作案两起,趁晚间工地施工人员下班无人之际,从工地围挡下部下水道孔钻入,将工地电井内共计600余公斤的电缆线盗走后变卖获利36660元。经鉴定,被盗的电缆线价值75983元。

张某某到案后,声称涉案电缆线是收购而来的,不是自己偷的,案件办理进度受到一定影响。2023年2月,麻城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及时提出六条补充侦查意见,让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视频监控、补充销赃渠道废品回收人的证言、固定同案人李某某的供述,并再次对张某某进行有针对性的讯问。在充足的证据之下,张某某最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某伙同李某某盗窃麻城市某小区工地线缆,其行为给被害单位既造成了直接财物损失,也影响了工程进度。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张某某和李某某最终共退赃退赔36800元。综合考虑二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今年5月,麻城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检察院意见,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还针对该企业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防盗措施不到位、门卫夜间值守形同虚设等问题,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提醒其加强日常管理,并在全市多处工地开展了防盗及安全生产教育,不给有心人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