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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最高获刑17年,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涛等6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字号:    】        时间:2020-11-03      

 

10月31日,由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程涛、陈保元、陶维刚等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麻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麻城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涛自2002年开始在麻城市龙池商城以经营电子游戏厅为幌子,利用轮盘赌博机开设赌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程涛先后安排人员在赌场内维持秩序,并安排人员到其他轮盘机店闹事扩大影响。为了进一步攫取更大的非法利益,2007年底至2009年期间,程涛先后在麻城市融辉银座国际梦摇吧和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黄狮岗村胡某某家开设赌场,在两个赌场经营期间,程涛安排被告人陈保元、陶维刚、李志刚、周创新、周进喜等人在赌场维持秩序、放哨。

2010年12月9日,陈保元、周创新、周进喜等人因持砍刀殴打他人被判处刑罚。2011年1月16日,陈保元、周创新、周进喜等人因持鱼叉殴打他人被判处刑罚。2011年1月28日,程涛在经营麻城市将军路碧海蓝天洗浴中心期间,默许陈保元、周创新、周进喜等人持匕首随意殴打消费者,程涛负责善后,程涛等人逐渐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1年4月25日,陈保元、周创新、周进喜手持鱼叉随意殴打他人,致四人轻伤,程涛帮陈保元善后。2015年2月15日,陈保元等人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在麻城市阿曼尼酒吧将他人砍伤,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程涛帮陈保元善后。上述案件案发后,程涛在善后争取从轻处罚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该团伙在麻城地区的恶名。该团伙继续在麻城市开设赌场、寻衅滋事,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程涛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依法追缴其职务侵占违法所得人民币15732342.25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根据参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其违法犯罪所得。

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湖北、黄冈、麻城三级院党组高度重视,黄冈市院领导多次到麻城院指导办案。麻城市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主动派员提前介入,通过联合督办、案件会商等方式,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审查起诉期间,专案组多次向麻城市扫黑办汇报工作,主动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在办理该案件的同时,麻城市检察院注重“一案三查”,深入挖掘“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移送案件线索2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最终,麻城市检察院形成了137页8万余字的审查起诉报告、1万余字的起诉书,将程涛等6人涉恶团伙送上法律的审判台,并依法随案移送涉案财物,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真正做到了“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该案的宣判,不仅严厉打击了以程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更充分彰显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麻城市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的全面胜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