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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检察:依法从快!批捕两起销售伪劣口罩案

【字号:    】        时间:2020-02-23      

222日,麻城市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疫情期间两件销售伪劣口罩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尹某、陈某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当前口罩销售量激增,刘某、叶某便萌生了销售伪劣口罩牟取暴利的念头。123日,叶某联系了一名医药经销人员,准备购买伪劣口罩,并和刘某商定,合资购买,销售获利平分。两人共同出资30万元,购买了59.5万只伪劣口罩。不到一个星期,59.5万只伪劣口罩就销售一空,两人共获利近20万元。

124日,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尹某、陈某从安徽省太和县低价购进伪劣口罩,通过麻城城区某大药房及乡镇药店向社会销售,其中尹某销售口罩15万余只,销售金额20余万元,陈某销售口罩9.2万只,销售金额10万余元。

两起案件发生后,麻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于27日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提出意见。222日,麻城市公安局提请检察院对刘某、尹某、陈某批准逮捕。受案后,麻城市检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听取其意见,审查了全案证据,并召开检察官会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讨论,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尹某、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公安机关对刘某等人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