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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司法救助,为这个困境家庭点燃希望之光

【字号:    】        时间:2024-03-11      


“感谢检察官,你们发放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两个孩子的上学问题,我现在在广东安心务工,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近日,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屈威对一起民事司法救助的当事人黄某某进行电话回访时,电话那头黄某某的语气充满感激。

黄某某与赵某某共同生活近20年,一直未领结婚证。二人育有两个孩子,大女儿14岁,小儿子12岁。2019年初,赵某某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一直未归。家里没有老人帮衬,黄某某不得已辞去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一家人的生计成了问题。

2021年黄某某向麻城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法院支持了黄某某的诉求,判决赵某某支付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的抚养费共计2.3万元。案件生效后,黄某某申请执行,然而因赵某某缺乏履行能力,案件未执行到位。

2023年10月,黄某某来到麻城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就抚养费纠纷执行一案提出申诉,认为法院在抚养费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和多方调查得知,法院已按照法律规定调查了赵某某所有财产情况,并已对其采取了失信、限高、冻结其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不存在怠于执行的情形。

另一方面,黄某某家中情况不容乐观,大女儿目前就读初二,小儿子读六年级,黄某某近几年身体大不如前,也没有外出务工,家中收入难以继续支持两个孩子的上学费用,两个孩子面临辍学的风险。

案件线索移送到该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赵某某在离家后已与他人结婚,并组成新的家庭。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赵某某刚生下一个小孩。新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已经尽其所能先支付5000元抚养费用,剩下的抚养费确实没有能力支付。


经审查认为黄某某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帮助这个家庭,该院第五检察部形成快速办理机制,开通绿色救助通道,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24年1月29日,检察官及时给黄某某发放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两姐弟学业难、生活难的问题,帮助黄某某一家人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农历新年。

司法温暖和社会爱心不断向这个困境家庭汇聚,在电话中黄某某还表示,目前两个孩子都在正常上学,学校老师对孩子非常关心。女儿同学的妈妈觉得孩子家里情况确实困难,主动提出帮忙他照顾两个孩子。这样,他也可以放心出去干活挣钱了,一家人的生活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在检察官的帮助和开导下,我觉得社会上还是好心人多,以后我也要努力把这个家撑起来!”黄某某说道。

民事检察和司法救助协同履职,更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困境中的群众带来一缕曙光,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理念,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期待,维护司法权威,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积极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