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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平台反映的这个问题,检察院帮忙解决了!

【字号:    】        时间:2024-01-29      

石材尾灰属于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石材尾灰是违法行为。麻城一男子私自将1314立方尾灰倾倒在耕地上,并且在受到相关部门监管后,仍旧未将尾灰处置到位,导致耕地和周边环境被破坏,成为了当地群众的心病。随着麻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介入,这一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我们这有人擅自将石材尾灰倾倒在耕地上,我很担心下雨天这些尾灰会随着雨水流入农田,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希望你们能帮忙解决!”2022年5月,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收到了这样一起群众举报。

平台将这一线索移交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但当事人拒不履行,导致涉案耕地长期被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并存在环境污染隐患。2023年7月,麻城市检察院接到该线索后,立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核实,发现在2022年5月,丁某某雇佣他人运送93车约1314立方米的石材尾灰擅自倾倒、堆放在某乡镇养殖小区的一块耕地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放渗漏的措施,造成耕地非农化和环境污染隐患。

鉴于此情况,该院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该案违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行为依法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丁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将石材尾灰进行处置。但因丁某经济困难,无履行能力,导致石材尾灰难以得到妥善处理,检察建议的落实存在诸多阻力。


整改中

检察官针对石材尾灰处置不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多次邀请相关部门召开检察建议整改推进会,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行政机关就尾灰处置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争取处置资金。12月,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人力和机械将石材尾灰全部清运,并对案涉耕地进行整理,恢复耕种条件。


整改前


整改后

工业石材尾灰不见了,耕地里洒上了种子,田野里一派生机盎然。1月25日,该院副检察长朱超升带队来到事发地开展“回头看”,眼前的景象令他十分欣慰。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势,守牢流域综合治理四大安全底线,以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为重点,积极履职尽责,走到农民身边,走进农民心里,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