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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回访企业被不诉人,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字号:    】        时间:2022-09-02      

“被占用的土地复耕工作进行得如何?”

“企业经营状况是否受到影响?”

带着这些问题,8月31日,麻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许光、第六检察部主任王萍、一级检察官冯斌一行,邀请人民监督员陶金进一同来到辖区内的一家涉案民营企业进行回访,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曾某是麻城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对象。

案件回顾

2020年,曾某在未办理开发农用地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擅自在案涉农用地剥离表土,采掘下层红砂岩制作水洗砂后对外牟利,至2021年9月,被不起诉人曾某通过售卖水洗砂共获利36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屈威核实到曾某的公司一直是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且在案发后主动投案、积极退赃,并投资50余万元对占用耕地进行了相关复垦工作,目前已通过竣工验收。通过开展诉前调查、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委会讨论后,麻城市检察院依法对曾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们和人民监督员一起现场查看了被占用土地的复耕状况,曾经被采掘的土地经过平整和恢复地力,现在种上了玉米、芝麻等作物,长势良好。王萍再次提醒曾某,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切不可再触法律红线。


随后,检察官们和人民监督员来到了曾某的公司,看到作不起诉决定后的企业在合法经营的轨道上 “满血复活”,许光叮嘱企业要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曾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今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带领企业遵法守法,全心全意投入生产经营。

“检察官在办案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从轻从宽处理非公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这不但是给了企业一条 ‘生路’,更为老百姓的就业和民生着想,为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护航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点赞。”人民监督员陶金进对麻城市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肯定。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启动以来,麻城市检察院依法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活动,对涉营商案件案件不诉34人。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严管厚爱”没有结束,截至目前,共回访企业14家,护航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

接下来,该院将会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家们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让民营企业在良好法治氛围中提升生产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