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春佳节之后,麻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迅速调整频率,恢复状态,以饱满的精气神投入到干事创业上,以新常态实现新作为,开创了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审查批捕工作有成效
春节前后,审查批捕工作迎来案件受理小高峰,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侦监干警快速审查逮捕案件15件25人,并紧抓案件质量,对这一期间报捕的开设赌场案、故意杀人案、强奸案等疑难复杂案件多次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反复核实证据,讨论案件事实定性,准确打击犯罪。
2月25日(正月初七),公安机关报捕丁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承办人张洪涛及时阅卷、提审、分析证据,要求公安机关在批捕环节迅速补充侦查受害人的陈述及精神病鉴定、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提取物的鉴定意见等多种证据。证据的完善使丁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在依法做出批捕决定时,侦监科干警将向侦查机关指明继续侦查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的证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2月份共计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0份,进一步巩固了批捕案件质量,切实树立了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的执法理念。
二、监督调查工作有突破
春节前后,侦监科对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依法处理。2月2日,针对宋埠二中学生屈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侦监科干警查看案发现场情况,认定此起恶性案件的事端制造者谢某邀约多人在距离学校不足百米的地点随意殴打屈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求公安机关对谢某予以刑事立案。同时,针对近期宋埠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侦查追责力度不足,3月3日,侦监科干警会同办案民警对长期纠集作案的三名未成年人姜某、肖某、袁某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的犯罪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补充侦查、惩治教育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视后续侦查情况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起诉。
2月份,侦监科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两份,分别对乘马岗派出所侦办的戴某盗窃案刑事拘留超期且未将刑拘决定依法通知家属、宋埠派出所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时未依法邀请见证人在场且未遵循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等办案程序违法、侦查取证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三、两法衔接工作有进展
2月27日(正月初九),受麻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邀请,由院领导指派侦查监督科三名检察员列席该局春训会议,对该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两法衔接”专题培训。会上,张洪涛同志首先通报全市“两法衔接”工作现状及信息平台的建设情况;徐执文同志讲解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重点分析了该局执法中可能查处罪名的立案标准;夏云同志介绍“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登陆、案件录入流程,并强调使用该涉密平台的注意事项。会后,该局受训人员认为,已初步掌握“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操作流程,进一步认识到“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及公正司法。
2月28日,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又陆续走访了麻城市国税局及麻城市公路局,了解上述两个单位使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案件的情况,并解答平台操作的相关问题。针对上述两个单位的下设执法部门较多,我科干警为其增设了用户U-key,促使相应执法部门方便、快捷的录入行政案件。
2015年,是司法改革之年。侦监科干警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迎接改革带来的新契机,努力适应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常态,不断开创侦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