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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云庭审”

【字号:    】        时间:2021-09-08      

   

  

  9月2日,由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隔空”开庭审理。

  案件承办检察官、法官、书记员“云出庭”,被告人李某某线上接受庭审,人民监督员受邀全程观摩了案件审理过程,对检察官出庭公诉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

   

  2021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趁邻居何某某上街买菜时,私自翻墙进入何某某家中,在何某某家一楼卧室内盗窃现金2000元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经查,李某某2006年因抢劫罪被麻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20年因盗窃他人财物被麻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有劣迹及犯罪前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办案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为麻城市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现代科技优势、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点赞,并对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地区防疫大局、运用各项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就完善线上庭审工作、防疫期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云庭审”是麻城市检察院落实司法办案接受人民监督的体现,拓宽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渠道。下一步,该院将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方式和思路,以监督为指引,以监督促公正,推动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