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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检察:发挥检察技术监督效能 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字号:    】        时间:2020-09-03      

今年麻城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积极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以服务办案为抓手,通过规范办案流程,以质量促数量,不断提升检察技术监督质效检案规模大范围广类型全效果好,为办案部门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检察技术工作辅助司法办案的传统司法惯性,增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在检察监督中的引导作用,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转型升级,变被动为主动。今年来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32其中纠正错误鉴定5件,完善瑕疵鉴定4件,纠错率高达15.6%,杜绝了错案的发生,技术性证据审查的严谨性、科学性。 

是健全协作机制建立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有案必审查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检察技术应用的协作配合机制,将技术性证据审查纳入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模式。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检察技术工作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又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的独特手段和方法。通过进一步加大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对技术性证据材料的审查职责,严把案件证据关。多年来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数、纠错案件数一直名列黄冈市前列。

是规范办案流程把“规范化”的理念贯穿于技术检案受理全过程,认真执行技术标准、程序规范,切实加强案件办理流程控制,严格案件质量检查,为确保诉讼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五月份,在审查两份法医鉴定书,发现麻城市某司法鉴定中心仅对两位被鉴定人进行活体检验,依据其头部均有挫裂伤、头痛、头晕就评定被鉴定人均为轻微伤。既没有伤情照片,也没有CT检查等相关病历,活体复验无外伤客观表现,经法医综合分析认为不能评定两位被鉴定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技术部门及时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某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程序上合法,在实体上不符合鉴定标准,其结论不可采信。办案部门依法采纳。

是进一步推进 “阳光检案”活动。为了在办理技术检案中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办理复杂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时,邀请律师、办案人、有专门技术知识的专家参加讨论案件对鉴定书中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当场指出并发表审查意见,办案检察官直接参加审查过程,直观感受鉴定和审查质量,业务部门办案人员使用审查意见更放心,同时也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是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在做好技术检案的同时,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积极参与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培训学习,以适应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任务加重的形势需要。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医培训班》上,该院副主任法医师刘旸代表黄冈市院作经典案例交流,荣获二等奖。

检案质量是技术检案的生命。该院检察技术部门通过切实提高检案质量,严把技术性证据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杜绝一件件错案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在系统内外树立了较高权威,赢得了社会信任,得到了各级领导、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