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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检察|一交付执行监督案例在全省检察系统业务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字号:    】        时间:2024-07-04      

    
    近日,在湖北省检察院“浚源青蓝”检察业务巡讲团蕲春会场上,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赵亚强就该院办理的一起交付执行监督案例作交流,并接受培训授课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易元元的现场访谈。
    该案源于麻城市检察院开展被判处实刑未能交付执行罪犯的专项清理活动时发现,罪犯戴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但因其对全瘫痪的妻子承担扶养责任,执行机关一直未将其收押交付执行。麻城市检察院在核实完戴某某的情况后,一是联合戴某所在地镇政府、市公安局,就妥善处理戴某某被扶养人等问题协商具体举措;二是组织公开听证,向被害人通报本案执行情况,并说明下一步处理措施;三是向执行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类似未交付罪犯开展清理行动,并就交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舆情风险,积极探索多元解决途经。
    本次案例分享得到了省院领导、授课老师、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参会人员的一致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授课效果。下一步,该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巩固交付执行工作成果,在守护公共安全的同时,重点关注弱势困难群体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