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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检察院喜获“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字号:    】        时间:2022-10-24      

 

日前,根据《关于公布麻城市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的通知》,麻城市检察院已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喜获“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根据《省机关事务局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黄冈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院高度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

 

 

 


该院定期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不断健全完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张贴节水宣传海报、开展节约用水专题讲座、利用青年读书班等平台组织观看节水教育宣传纪录片等方式,营造“节约用水 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严格节水制度落实落地,定期对供水、用水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发生,让节水从点滴做起。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节水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节水意识,制定完善多项节水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各项节水技术的推广与改造,努力形成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次分明、简明实用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为各项节能、节水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使节水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