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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扫描

【字号:    】        时间:2018-06-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前下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麻城市虽然未被明确为首批试点基层单位,但我们在上级院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的尝试和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一、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

(一)建立未成年人监区巡视制度

 一是对于看守所在押、服刑的涉罪未成年人,健全监区巡视制度,建立在押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库,开展定期巡查,发现在押未成年人有任何身体或心理问题及时予以帮助。二是定期查询未成年人的食谱,要求看守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生活标准,根据青少年成长发育的营养需求,调整伙食花样品种,保障饭菜质量,保证他们吃饱、吃热、吃得卫生。

(二)联合帮教

 一是联合麻城看守所专门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教育计划,实行“关爱、引导、帮困、减压、交心、矫正”十二字管教法。组织未成年在押人员学习《三字经》、《弟子规》、《墙角的父亲》等文章,要求未成年在押人员写读后感,并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每月写一封家书。二是联合看守所进行入所帮教并定期与在押未成年人开展谈话活动,全面了解他们每天的学习、生活、娱乐和身体健康状况,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帮助。 三是在重大节假日节点入所给未成年人送去关爱。如为了让在押的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促进他们认罪悔罪,在春节前深入看守所,为他们送上亲自撰写的一封信和精心挑选的励志书籍,为他们送去温暖祝福,鼓励他们认真反思,新年做一个崭新的自己。

(三)引进心理辅导课堂

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学专家来到麻城看守所,采用“绘画心理疗法”、一对一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对羁押在麻城市看守所里的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心理咨询活动。

(四)亲职教育

 在看守所内,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所外,考虑到几乎每个失足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每个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有一个不懂如何教育孩子的家长,我们则邀请专家为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做专题心理讲座,对家长们提出的有关孩子成长和教育的问题做耐心解答。同时还向各位家长详细介绍了在押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带来了他们写的读后感、心得体会和家书,并给每位家长致信,引导他们如何正确的教育自己的子女。

(五)配合其他院开展工作

  由于黄冈市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集中异地关押模式,2018年度,黄州区、红安县、蕲春县、麻城市等地的未成年人均关押在麻城市看守所。除了对所有在押未成年人无差别对待外,我们还实时掌握他们的动态,对于在押的外籍未成年人反映的需求和问题,随时反馈给异地检察院,同时联系看守所积极配合异地检察院的提讯和亲情会见等工作,确保关押在麻城的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同样的帮教和温暖,确保来麻城办案的未检检察官能够顺畅无阻地开展工作。

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每个案件审查时,都从涉案风险、人身风险、社会风险和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量化,形成《在押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表》,作为是否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参考。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结合不公开听证的方式,建议公安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破解了“一押到底”的诉讼常态,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救济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三、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

(一)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建立检察监督与社区矫正的无缝衔接机制,为每名未成年社区矫治人员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奖惩、解除宣告等活动进行监督,推动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矫正机制。

(二)对涉案未成年人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定期走访、随机抽查、个案谈话等形式,对涉案未成年人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重点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在接受社区矫治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或违反禁止令的情况,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