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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检察院多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字号:    】        时间:2018-05-02      

           20181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21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麻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采取系列有力举措,积极落实中央、上级院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目前,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54人,追捕10人,提起公诉711人,判决15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公诉部门,由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副组长,其他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我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正元亲自指挥、亲自听取汇报,对重大案件还亲自阅卷,先后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办案人员讨论重大涉恶案件5件。由于检察长高度重视,推进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为专项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理论基础。我院一方面进一步组织学习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抽调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办案精英,组成领学团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涉及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罪名、司法解释,并认真学习省院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资料汇编》,准确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确保能够准确掌握定罪量刑要点,依法、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三、强化侦查监督,提前谋划工作。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多部门联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已提前介入5起涉恶团伙案件,涉案人数25人,在全面了解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具体案情、疑难点的情况下,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鉴于案件侦查、取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院迅速建立专人衔接机制,提前谋划,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四、强化打击力度,提升办案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后,公安机关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我院侦查监督部、公诉部针对受理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一方面动员各部干警迅速办理在手案件,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腾出时间;另一方面形成稳准狠“快审、快捕、快诉”机制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活动开展至今,侦查监督部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54人,公诉部已受理涉恶案件1016人,提起公诉711人,其中15人已经判决。 

五、强化诉讼监督,拓展工作思路。在专项活动工作中,我院勇于探索,积极拓展扫黑除恶新途径、新思路,对已经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回头看,对量刑畸轻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11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上级院抗诉15人;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未到案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将统计清单移送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将未到案人员抓捕归案,确保追诉漏犯、漏罪工作再创佳绩。目前,我院已将2起涉恶案件的10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捕,公安机关已将其中的5人追捕到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麻城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部署,积极深化平安麻城建设,为提升公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