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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来访申诉人员承诺

【字号:    】        时间:2022-04-08      


为了切实贯彻高检察“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加强检察机关文明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树立检察院机关执法、护法的良好形象,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六项承诺,接受社会务界监督。

一、服务宗旨

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做到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这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服务态度

接待群众来访,不推诿、不刁难、做到群众信访百分之百的受理,属于本院管辖的举报、控告、申诉线索百分之百的查处,署名举报给予百分之百的答复;对干部、群众一个样,本地人、外地人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初访、重访一个样,属本院管辖和其他部门管辖一个样。

三、文明用语

使用“您好”、“请坐”、“不要急”、“请慢慢讲”、“请不要客气”、“请走好”等文明语言;禁用“怎么又来了”、“别总讲歪理”、“这事不归我们管”、“怎么听不明白”、“就这个道理”、“等着吧”、“愿上哪儿告上哪儿告”等不文明语言。

四、服务承诺

按法律有关规定,凡属于检察院受理范围的控告申诉或举报要及时受理,并于7日内提出分流和交办意见:以真实姓名举报的,查处结果后10日内答复举报人处理情况;对非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上访举报7日内转效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对上告无门的,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圆满解决。

五、举报方式

举报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传真、微博、微信等或举报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每个工作日都有院领导接待值班,负责处理重大信访件。

六、保密与奖励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把举报人、举报内容泄漏给被举报人或其他无关人员;认真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举报按规定及时给予奖励;对故意诬告的严肃查处,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