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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二0一九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20-11-18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主题,紧盯“力争上游”工作目标,积极作为、务实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坚持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一)落实上级精神,厘清工作思路。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精神。采取党组、党组中心组、支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全国、省、市两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二是系统谋划工作思路。根据上级精神,院班子成员深入各科室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力争上游,向全国先进检察院迈进,为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院干警做到“六讲六坚持”:讲忠诚,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性;讲服务,坚持检察机关的人民性;讲匠心,坚持检察机关的专业性;讲质效,坚持检察机关的规范性;讲纪律,坚持检察机关的革命性;讲文化,坚持检察机关的先进性。做到思路清、目标明、措施实。

(二)主动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积极向市委报告工作。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后,我院及时向市委、市政法委报告会议精神,2月20日,我院还将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专题向市委和市政法委领导汇报,市委书记杨遥同志亲自听取了汇报,要求我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麻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和麻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2019年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为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市委、市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我们全面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好检察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工作、重要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我院贯彻落实意见、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等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决议、决定和意见,及时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积极加强与代表进行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等工作,及时回应代表委员的建议,不断优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主动邀请代表广泛参与检察决策和司法办案,听取意见建议,尽最大努力为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创造好条件。4月份,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我们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劳动模范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了解检察工作。

(三)切实抓实专项工作,增强服务大局实效。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针对2019年大事喜事多、敏感节点多等形势特点,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切实做好乘马岗镇八个扶贫村和三河口镇两个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办理涉及“环境污染”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监督有关部门进行整治。三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省院“鄂检十条”,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对非公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活动以来,共走访非公企业2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0人次,依法批准逮捕侵害创新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件2人。

二、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件137人。其中,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计6件110人,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案4件75人,改变管辖1件18人,已判决3件62人;起诉涉恶案5件27人,已判决5件27人。向市纪委监察委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6条。

(一)坚持领导挂帅,在强化责任担当上常抓不懈。一是全面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向全院干警发放《应知应会》手册,并组织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全院行动,组建扫黑铁军。整合全院力量办案,形成“院领导+检委会委员(第一公诉人)+检察官及助理”的“1+1+N”办案团队,组建了4个办案专案组,在确保质效的前提下,将4个涉黑案件在去年年底之前全部起诉至法院。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常抓不懈。一是提前介入,案情熟悉早。对所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侦查活动有效进行。二是建立机制,形成共识早。建立院内专家会诊机制,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团队,为办案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建立公检法联席会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及辩护人的沟通和联系,充分运用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案件定性、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方面问题,保证案件在检察环节不梗阻。三是精细审查,风险防控早。严格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以赴办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如陈国松案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材料近百册,指控事实120余起,涉及9个罪名,移送犯罪嫌疑人33人,专案组和检委会通过多次研讨并多次向黄冈市院请示汇报,形成了长达75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和2.3万字的起诉书,最终认定23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该案全部采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宣判后,无一人提起上诉。

(三)坚持延伸职能,在参与综合治理上常抓不懈。针对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非法采砂、高利放贷、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金融、网络自媒体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办案人员重点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向麻城市水利局、麻城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完善追责问责措施,加强执法监管,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效果。

(四)坚持立行立改,在问题整改落实上常抓不懈。狠抓认识再深化,自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2018年对湖北开展督导反馈意见后,我院采取再学习、再领会、再贯彻等一系列措施,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参与专项斗争政治站位高不高、态度行动是否积极、有无与黑恶势力交往联系、是否给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使思想认识上更深、政治上站位更高。

 三、坚持业务立检,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充分发展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耕细作,务实重行,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开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适销对路的检察供给、检察产品。

(一)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侦查监督、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精准监督,不枉不纵,不断提高监督质效。依法不批准逮捕3人,纠正漏捕16人,不诉22人,追诉漏犯35人,追诉漏罪20起,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加大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各环节“大墙外”的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予以纠正,共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7件。

(二)做强民行检察监督。坚持把挖掘自身潜力与借助“外脑”有机结合,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三)做好公益诉讼监督。我们按照上级院专项活动安排,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其中涉及水源地保护4件,涉及医疗污水治理4件;依法办理涉及“英烈保护”的公益诉讼诉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如:朱家河英烈园公益诉讼案件,我们经现场勘查,发现烈士纪念碑等设施存在破坏、污损,严重破坏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我们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修缮被破坏、被污损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做好辖区内其他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目前,该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相关工作已经整改到位。

(四)做实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扎实抓好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我院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涉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分析,向麻城市教育局发出关于预防校园性侵的《检察建议书》,麻城市教育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了相关制度。我院还与市教育局党委共同携手,将2019年5月份定为全市中小学开展以预防校园性侵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我院“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市各中心学校,宣讲法治教育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改革强检,全力推进检察改革稳进落实提升

(一)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我院原有15个内设机构,此次改革,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合并为9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共计9个内设机构。目前,我院人员已经全部到岗,内设机构已按改革要求完成并运行,工作运转良好。

(二)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运行新机制。坚持“入额检察官必办案、办案必负责”的原则,26名员额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今年上半年,院26名入额检察官办理的493件(其中院领导办理140件)案件,没有出现瑕疵案件,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通过认罪认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立面。我院积极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做好量刑建议工作,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10件164人,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四)积极落实捕诉一体改革。所谓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就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中,对于同一件刑事案件,无论是提请批准逮捕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均交一个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围绕案件集中地行使审查批捕权、起诉权(包括自行补充侦查权),并视案件情况同步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工作的一种全新的办案模式。“捕诉一体”改革实施后,我们经过精细、科学的分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逮捕环节就已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证据的搜集和固定等环节,在审查起诉环节无需重复熟悉案情,有效解决了过去“批捕起诉、各管一段”办案模式的弊端,办案时限进一步缩短,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五、坚持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抓好党建工作,邀请黄冈、麻城两级组织部门领导和麻城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人来院指导党建工作。院推出了 “红心向党、铸造检魂”党建品牌,形成了精彩纷呈、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态势,老干党支部荣获全省“示范党支部”称号。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黄冈和麻城多家单位来我院参观学习。

(二)加强业务素能建设。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取分类培训方法,开展实务学习,选送干警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组织干警观摩其他县院扫黑除恶庭审,及时总结经验,培育领军型人才。注重梯队人才建设,制订青年干警培养计划,以打造“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成立了由20余名青年干警组成读书班,开展评选学习之星、创新之星等“五星”评选活动,促进青年干警岗位技能水平的快速提升。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我院还加大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在每层走廊悬挂廉政警示牌,让干警经常在工作之余也能做到时时提醒,廉政纪律常记心中。认真抓好检务督察、日常检查等工作,促使干警公正、廉洁意识进一步提升。

目前,检察事业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从我院情况来看,有三个方面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现实难题有待破解:

  一是少数干警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检察改革的需要。当前检察机关工作格局、工作模式都发生全新变化,例如全面施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等等,对队伍素能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办案要求高。我院员额检察官比例偏低,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件,远远超过兄弟县市院的案,任务十分艰巨。三是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一方面,维持运转经费缺口正在不断增大,我院2019年省财政预算人员缺口经费500万元,基建负债1000余万元,严重影响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科技强检原有项目需要更新换代、新的项目建设任务繁重。

下半年,我们将在抓实抓好常规性常态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抓好专项工作,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战”等专项工作,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保障麻城经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紧盯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全面发展,坚定不移迈向“力争上游”目标。三是要抓实各项改革,继续落实、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等任务,以改革活力促发展。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办好交办案件、事项;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认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要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四化”方向,贯彻“五个过硬”要求,统筹推进思想政治、专业能力、纪律作风、职业道德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