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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二0一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18-09-14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

0一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7月1日)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市政法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新要求,的要求,以荣获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再接再厉,以争创全国 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抓严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35件255人, 批准逮捕124件23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08件262人,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180件209人,不起诉11件12人,报送黄冈市院审查起诉4件13人。

自全国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采取系列有力举措,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院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目前,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来,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43件117 人,涉黑案件2件13人。快审快捕,严惩了多个黑恶势力团伙,如陈国松、石礼荣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如戴刚、戴林 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件54人,追捕10人,提起公诉7件11人,判决1件5人,对量刑畸轻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5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国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该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公诉部门,由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副组长,其他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该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活动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正元亲自指挥、亲自听取汇报,对重大案件还亲自阅卷,先后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办案人员讨论重大涉恶案件5件。由于检察长高度重视,推进了该院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为专项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理论基础。我院一方面进一步组织办案干警学习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抽调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办案精英,组成领学团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涉及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罪名、司法解释,并认真学习省院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资料汇编》,准确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和构成要件,确保能够熟练准确掌握定罪量刑要点,依法、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三是强化侦查监督,提前谋划工作。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多部门联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已提前介入5起涉恶团伙案件,涉案人数25人,在全面了解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具体案情、疑难点的情况下,侦监部门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积极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鉴于案件侦查、取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该院迅速建立专人衔接机制,提前谋划,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打击力度,提升办案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后,该院侦查监督部、公诉部针对受理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一方面,动员各部干警迅速办清在手案件,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腾出时间;另一方面,建立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相互协作配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活动开展至今,侦查监督部已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件54人,公诉部已受理涉恶案件10件16人,提起公诉7件11人,其中1件5人已经判决。

五是强化诉讼监督,拓展工作思路。在专项活动工作中,该院勇于探索,积极拓展扫黑除恶新途径、新思路,对已经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回头看,对量刑畸轻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5人;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未到案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将统计清单移送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将未到案人员抓捕归案,确保追诉漏犯、漏罪工作再创佳绩。目前,该院 已将2起涉恶案件的10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捕,公安机关已将其中的5人追捕到案。

    二、抓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侦查监督工作方面,不批准逮捕11件23人,纠正漏捕25 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漏罪5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7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次,适时介入侦查阶段5件,开展案件公开审查1件。

在履行立案监督方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30人,其中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 送案件线索5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10人,监督撤案7件8人。

在审判监督方面,向法院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提出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在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中,今年元至6月,我们在履职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均已收到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还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均已提请抗诉;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决定不支持监督1件,决定终结审查1件,移送麻城市监察机关违法犯罪线索1件。还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作不予受理处理。

我院还积极运用两法衔接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100余件,对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案件有案不录、录入不及时和不完整规范等问题 进行及时纠正,并多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挖掘线索10余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5件。

不断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积极纠正漏犯漏罪,重点排查“另案处理”或认定“证据不足”等涉案人员,深挖漏罪漏犯线索,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审判监督工作方面,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与法院衔接,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尊重和支持审判权的主导地位和权威的同时,强化监督刚性,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依法监督纠正;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全面清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对刑事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被判处刑罚后一直未交付执行的罪犯,督促看守所将其投劳;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对全市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逐一考察,对发现的脱管漏管现象,提出纠正意见予以纠正;在民行诉讼监督工作方面,积极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坚决维护司法裁判权威;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务活动7次,其中:联合司法局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1次;案件评查1次;评议案件1次;参与批捕案件公开听证会1次;参加未成年检察工作活动2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1次;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活动的熟悉度,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抓服务,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好打击、监督、预防、服务“组合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服务。我院举全院之力,认真做好精准扶贫、环境整治、创建省级卫生城等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帮助乘马岗镇飞龙山村、兴贵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特别是全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举措,积极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夏季行动”。5月10日下午,院党组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全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对我院扶贫工作“春季攻势”回头看,对“夏季行动”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院党组我院干警深入贫困户家中,为乘马岗镇8个村400多户贫困户送来共计7万元的生活物资。我院还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对乡镇的巡察工作,先后派出四名党性强、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的干警,参与市委对乡镇的巡察工作,受到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领导的好评

二是围绕专项工作抓服务。自2018年3月起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以来, 我院检察干警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走访我市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促膝谈心,积极摸排危害企业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创新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在审查批捕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大对侵犯企业发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共批捕11件29 人,为我市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围绕生态保护抓服务。我院聚焦公共利益,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开展公益诉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打出了一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组合拳”,通过运用“两法衔接”联系机制,年初及时发现了乘马岗镇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我院监督林业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两件涉嫌滥伐林木案件线索,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明,2017年11月初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了从木材生意中牟利,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只经村民胡某、缪某等六名山林经营权人同意并商定价格后,擅自砍伐其林地上的马尾松和枫树共计369棵,经依法鉴定,立木蓄积48.641立方米。2017年1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村党支书记兼村委主任)、王某某、王某(护林员)、朱某(村委会副主任)等4人以落实镇政府对村属茶山改造、油茶生产疏林去杂部署为由,办理了采伐62立方米林木的许可手续,但不在许可的范围内,大量砍伐马尾松等林木,经依法鉴定,砍伐立木蓄积411、027立方米。目前干机关已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这两起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上半年,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在环境资源领域督促行政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监督立案侦查案件共3件3人,批准逮捕2件2人,为麻城绿色发展增添了靓丽“检察蓝”。

    四、抓改革,促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一是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我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强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整合一线办案力量。38名员额检察官、52名检察辅助人员、13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组建了检察官固定办案单元和临时办案组,采用“检察长——检察官”两级指挥指令模式,精简审批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实现了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一线力量得到充实。

二是积极探索刑事审判和行政公益诉讼改革。我院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过滤作用以及庭审中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确保案件不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审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改革,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定位,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来抓,审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此同时,我院还服从黄冈市检察院的安排,积极承担麻城、团风和红安三县市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任务,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人民法院均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是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件20人,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件8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8件12人。

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未检办干警深入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邀请心理学专家为在押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为全市教育系统所有中小学校的心理健康老师及麻城市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近200名学生家长进行了专业培训,建立起“教师+家长+儿童”三重保障的“防护网”。

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试点改革工作。针对人民监督员试点改革新形势,我院与市司法局密切配合,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案件评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院人监办还通过走访、座谈、手机报等形式,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进了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抓队伍,从严治检不动摇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采取全院集中学习和各党支部组织学习等形式,确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配备了党建专人专班,对支部书记定期培训,不断创新党建活动形式,打造黄冈示范党支部基地,明确专班,明确责任,确保了老干党支部被评为黄冈示范党支部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突出党建文化建设,组织人员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考察学习基层党建工作,聘请设计专班设计文化建设方案,明确文化建设日程,确保文化引领作用。我院老干党支荣获黄冈示范党支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我院老干部党支部被麻城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实施“比武提能”工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积极加强对新录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让入额检察官、业务尖子进行 “传帮带”。组织干警参加黄冈市院开展的公诉人辩论大比武,有力地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

三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狠抓教育责任,强化自身监督,不断强化对党章、廉政准则、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全体干警自觉地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了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上半年,全院干警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受到上级院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