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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5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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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现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另设3个工作机构,具体为:机关党建办公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2021年麻城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3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5.5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305.53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026.5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7.90%;项目支出279.00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12.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9.5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03%。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305.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85.00万元,下降1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9.53万元,同比减少367.80万元,下降1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0万元,同比减少17.20万元,下降12.91%。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30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5.53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5.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0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5.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85.00万元,下降1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026.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30.0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6.53万元;项目支出279.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18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0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63万元,下降5.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与上年度支出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7万元,同比减少0.63万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96.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59.20万元,增长53.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度提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以及增加部分防疫支出。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96.53万元。办公费40.00万元、印刷费42.20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30.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20.00万元、福利费3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0万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年初预算时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7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占一般财政拨款经费总收入的0.41%。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021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9.00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无需重点说明项目。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