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要求,持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近日,麻城市检察院召开专项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光将该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专项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会上,许光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该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把执行“三个规定”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并积极开展宣传等具体做法,并通报了该院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情况,2023年以来,该院干警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填报率为100%。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通报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做法。
副检察长许光表示,执行“三个规定”,落实填报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自我监督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希望人民监督员利用自己来自人民的优势,将“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宣传出去,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为检察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下一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把“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作为重要任务,做好“有问必录”,切实守好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工作生命线,用主动通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争取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同,从源头上减少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