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公开听证让我耳目一新,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了更深入了解,认识到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城市人大代表毕小利表示。
日前,麻城市检察院首次在市综治中心对三起拟监督撤销社区矫正对象缓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省检察院、省社矫局、黄冈市社矫局、麻城市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
2025年2月初,该院在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日常检察和专门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因嫖娼和为赌博提供条件,分别被行政拘留十日;社区矫正对象熊某、成某某因犯赌博罪被宣告缓刑,考验期内又实施赌博的行政违法行为,分别被行政拘留十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四十四条规定,该院拟建议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向市法院提请对社区矫正对象唐某某、熊某、成某某撤销缓刑,并组织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详细介绍了这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明确指出其因行政违法被行政拘留的情况,并阐述了拟提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理由。随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就三名矫正对象日常表现、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具体情形及处理意见进行了说明。经闭门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检察意见。
“从整个听证过程来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三名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本应珍惜机会,却再次违法,严重破坏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撤销缓刑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能给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人民监督员冯涛说道。
“通过此次听证,我们看到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但同时也应思考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前期教育引导,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建议后续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教育机制,形成合力。”麻城市政协委员戴娣说道。
麻城市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拟监督提请撤销缓刑案件进行审查,既是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的有效体现,也是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共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