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公开送达促公正 释法说理化纠纷

【字号:    】        时间:2023-10-20      

“检察机关从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出发,通过“上门送达+现场普法”的模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了乡村实际,更让群众切实了解透明公正的办案程序,感受到“家门口”的法治实践!”近日,在参加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不起诉文书公开送达会上,人大代表余朝辉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由衷称赞。


2022年11月27日上午9时许,因张某某与屈某某买卖芝麻油的欠款未结清,张某某便去屈某某家讨要,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和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屈某某将张某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后二人打斗行为被路过村民制止。后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了解到,张某某受伤后产生的医药费使两人矛盾再次升级。屈某某系五保户,赔偿能力有限;张某某的家庭系精准扶贫在册已脱贫户,几千元的医疗费让她家雪上加霜,因借钱医治陷入了生活困境。为化解矛盾,检察官前往所在村委会,约见双方当事人和亲属,邀请该村村书记、其他村委成员,采用“召集在一起坐下来谈谈”的方式促成矛盾双方化解,检察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说明屈某某在案件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尽最大可能对张某某进行赔偿,张某某也以对其予以谅解。

经审查,麻城市检察院拟决定对该案做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员在听取了检察官的案情介绍,以及当事人陈述、与会各方意见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做出不起诉决定。

为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检察官前往屈某某和张某某所在的村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送达会,同时再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公开送达。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当场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和理由说明书。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真的认识到遇事不可冲动,我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做伤害他人的事。”屈某某当场向被害人张某某赔礼道歉并深深忏悔。

在这起案件办理中,麻城市检察院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综合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将执法司法与公开听证、人民调解等工作进行衔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